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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行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标准鉴定会
作者:王剑峰   发布时间:2018-12-17 21:03   浏览次数:

       为了促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校企合作、制定符合地方和行业需要的专业建设方案,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相关兄弟院校和企业制定了高职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标准,并于2018年12月15日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举行鉴定会。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韩波、重庆市印刷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韩烈俊、重庆三达广告印务装璜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静、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数字媒体学院院长刘晓东、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李兰、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传媒艺术学院院长徐江、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罗能、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陈磊及艺术设计系相关专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主任王剑峰主持。
       罗能副院长首先对各位专家莅临学院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支持学院相关专业的发展和建设表示衷心的感谢;介绍了专业标准制定的背景及意义,强调了深化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广告设计与制作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负责人分别就本专业的专业定位、人才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建设、实习实训现状、学生毕业就业等情况做了简要汇报,解读了专业教学标准制定的原则和思路,分析了目前专业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与会专家针对两个专业的专业标准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认为该专业教学标准的制定符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能力建设(骨干专业)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该标准适应新形势下产业发展对高职人才的迫切需求、适应行业、企业改革的新趋势,坚持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基础,以增强学生职业能力为本位。该标准是高职院校同类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又为高职院校制定本校的专业标准留有可调控空间,对专业设置准入、组织专业教学、引导专业建设、开展专业质量评价等工作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
       专家组一致同意该专业教学标准通过鉴定,并在重庆市高职同类专业进行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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